(附件三) |
棋士會決議日期:2023年11月8日
董事會覆決日期:2023年12月9日
(備註:棋士會決議如與董事會覆決內容有異時,則以董事會覆決為準)
一、台灣棋院賽事:
天元賽、國手賽、中環碁聖賽、聯電盃職業圍棋賽。
二、海峰棋院及其他單位賽事
棋王賽、海峰盃、友士盃十段賽、新人王賽、女子最強戰、鈺德盃女子名人戰(更名:大森盃女子圍棋職業名人賽)、名人賽、快棋爭霸戰。
三、世界賽(包含以下所列賽事之代表選拔賽及國際預選賽):
LG盃、兵聖杯世界女子圍棋賽、百靈盃、春蘭盃、倡棋盃、三星盃、MLILY夢百合杯、應氏盃、國際智力運動協會精英運動會(世界智力精英運動會團體賽)【其中混雙賽不列入升段勝局】、新奧杯、GLOBIS杯、利民杯、(韓國)未來之星新銳最強戰、福蔭杯、韓國國手山脈國際圍棋大會世界最強戰【其中混雙賽不列入升段勝局】、日本WGC盃、中國圍丙(圍乙)、天台山‧體彩杯世界女子圍棋賽、日本SENKO CUP、「吳清源杯」世界女子圍棋賽、『陝川郡招請韓國、中國、日本、中華台北英才對決』、天府杯世界圍棋職業錦標賽、日本博多香町杯女子公開賽、(杭州)亞洲運動會、
「衢州爛柯杯」世界圍棋公開賽、議政府國際新銳團體賽、聶衛平杯圍棋大師賽(U20) 、韓國圍棋聯賽、日本福馬杯圍棋女流大會戰
附註:
關於以上升段勝局所承認賽事,注意事項如下:
1. 「年度總獎金、總勝局、總勝率排名」採計賽事,與「升段勝局數」所承認之賽事,自2018年度始分開計算。
2. 自2018年1月1日始,國際預選賽之勝局亦列入。
3. 自2018年1月1日始至6月30日止,所承認賽事之勝局不論對手為職業或業餘之身分;但剔除不戰勝之戰績。而自2018年7月1日始,參加「國內」升段勝局數所承認之賽事,若對手為業餘棋手,則不列入升段勝局數;但「國際」賽事則採計;此外,不戰勝戰績亦列入升段勝局數。而自2020年始參加「國內」升段勝局數所承認之賽事,若對手為業餘棋手,亦列入升段勝局採計。
4.「關西棋院VS台灣棋院交流賽」、「日本棋院至海峰棋院之交流賽」、「臺灣精銳vs韓國國家隊交流賽」自2018年7月1日始列入。但自2020年始上述交流賽事均不再列入升段勝局採計賽事。
5.年度新增賽事不及列入者,依賽事性質符合者另行增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