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新冠肺炎「輕症」自2023年3月20日不再列入傳染病公告
(公告日:2023年5月21
日)
茲依政府規定新冠肺炎「輕症」,自2023年3月20日以後即不再列入第五類法定傳染病;非新冠肺炎併發症而住院的患者,若經家用新冠快篩發現陽性,也不算法定傳染病,不需要通報。
是以,本院院生如罹患新冠肺炎「輕症」,自本公告後實施後,取消得列為公假或特殊公假的規定,將依一般事、病假處理。
而罹患新冠肺炎重症,即具有因新冠肺炎住院之事實,如能於賽前出具醫療診斷書之確診證明,以及通知對手和棋院,才能請公假,並得以擇期另與其對手補賽。
但請注意:依據「2023年度台灣棋院院生培訓辦法」第九條請假規定第5項第(1)款:「規定請公假者如對手無法補賽,則自己不戰敗,對手不戰勝。」
如罹患新冠肺炎重症,即具有因新冠肺炎而住院之事實,但未能於開賽前出具醫療診斷書之確診及住院診療證明,以及通知對手和棋院;而是於開賽後才提出者,則只能請「特殊公假」,即得以不列入一年三次事假內(含病假),但無法與對手擇期補賽,只能算不戰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