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台灣棋院社會組職業棋士甄選社會組決賽,於7月28日(四)至7月31日(日)舉行;比賽一日賽二場;規則採比目法,黑貼6.5目;本賽(複、決賽)用時均為每人1小時30分,讀秒30秒2次。遲到加倍扣時,遲到20分鐘以上裁定敗。倘若須加賽,則加賽預備場第一場於7月31日(日)下午02:00進行;如尚須加賽第二、三場,則加賽第二、三場之預備日為8月1日(一)。
社會組決賽八強棋手,分別由複賽A、B二組前四強會師決賽,名單為:黃家胤、孫立言、王翔、柯沛辰、陳柏菘、沈逸恩、鄭予皓、林佾緯。今年社會組由於去年因新冠肺炎因素停辦一年,故去年未能自社會組選出之名額,於今年增額錄取。是以,今年社會組決賽將遴選出四名棋手晉級為新科職業棋士。
本院職棋甄選賽場重要相關規定如下:
1、本院職棋甄選賽事一律使用「比目法」圍棋規則,不得改用數子法或其他圍棋規則計算勝負。因而雙方對弈過程中須保管好所提對方死子,如誤將所提死子丟入對手棋罐內,則棋子歸對方所有。
2、各場賽事未完全結束前,弈場大廳及覆盤室均不得使用及隨身攜帶手機、平板等3C電子產品,經發現者以裁定敗處理。本賽(複、決賽),除禁用3C產品且對弈中不得隨身攜帶外,若參賽棋手攜帶3C電子產品,本賽(複、決賽)開賽前請一律交由主承辦方保管,比賽結束後領回。
備註:凡筆電及電腦等規格較高之3C電子產品於比賽日禁止攜入本院,若攜帶者(包含棋手及訪客)禁止入院;須置於院外方可入內,且本院不負保管之責。如於比賽中經發現攜帶電腦及筆電入院之棋手一律裁定敗。
3、比賽中,除了裁判及工作人員以外,均不得在旁觀看他人棋局;第一次警告,第二次裁定敗。
4、比賽未完全結束前,參賽棋手不得於場內、場外與其他棋手或職業棋士交談,經發現者,未完賽者一律裁定敗。
5、參賽棋士在比賽期間一律禁止離開賽場(範圍至本院八樓玻璃門內),違規者該局判負。對弈未結束者,除比賽場地外,一律禁止進入覆盤室及電腦記譜室;違者,第一次警告,第二次該局判負。
6、必要時,參賽棋手須配合本院電子儀器檢測方可入內比賽。
其他注意事項及規定,請詳閱本院「2022年社會組職業棋士甄選辦法」。
7月28日(四)進行社會組職棋甄選決賽第一、二場賽事,由王智弘初段擔任裁判。戰績連結更新如下(如成績總表上傳後,則連結網址即可能失效):
決賽:
附二:職業棋士甄選(多男取2名)須單淘汰加賽之賽程表示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