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棋院2022年社會組職棋甄選初賽,報名人數計47名。詳細名單如下:
沈逸恩、王惇楷、黃家胤、曾子倫、隆岳庭、郭秉羲、陳柏菘、王廷均、黃可將、戴旭辰、
孫立言、梁嘉駿、鄧捷鴻、蔡品倩、林茂霖、謝知勵、張宸宇、陳允祈、張軒誠、許洺齊、
王紫涵、周榆棠、吳明禦、王
翔、李庭宇、蔡明叡、黃柏人、王宣方、滕春德、王亮勛、
廖奕翔、江逸笙、劉昱辰、張庭維、林佾緯、許霓霓、杜時晴、林秉寬、方鑫辰、王柏勛、
謝承杰、黃昀宥、林昊霆、鄭立友、許哲瑋、王怡人、曾彥程
初賽謹訂於7月13日(三)及7月14日(四)舉行,請參賽之棋手於7月13日(三)比賽第一日上午09:00開始報到,09:20抽籤(未到者由本院代抽),09:30開賽。
比賽規則採比目法、黑貼6.5目;用時每人40分鐘,讀秒30秒3次;遲到加倍扣時,遲到20分鐘含以上者裁定敗。由於參賽資格具年齡限制,因此報到時請務必攜帶身分證明文件(身分證或健保卡正本)備查;未檢核或未檢核通過者即退賽。
比賽方式採瑞士制,依報名人數賽程計賽六場,成績計算至第四輔分。輔分計算方式,分述如下:第一輔分指:所遇對手的主分和;第二輔分指:所負對手的主分和;第三輔分指:雙方交戰成績;第四輔分指:所遇對手的第一輔分和。倘若計算至第四輔分後仍同分,則於當日加賽一場快棋,用時由裁判全權決定(註:本賽複決賽之加賽用時才是同本賽。並非指初賽瑞士制之加賽用時)。
初賽每日賽三場;每日分別於09:30、12:45及15:00開賽 (註:每場次開賽時間,裁判有權依比賽現況作調整)。請參賽棋手除中午休息時間以外,於賽後儘量勿離開棋院。
本院職棋甄選賽場重要相關規定如下:
1、本院職棋甄選賽事一律使用「比目法」圍棋規則,不得改用數子法或其他圍棋規則計算勝負。因而雙方對弈過程中須保管好所提對方死子,如誤將所提死子丟入對手棋罐內,則棋子歸對方所有。
2、各場賽事未完全結束前,弈場大廳及覆盤室均不得使用及隨身攜帶手機、平板等3C電子產品,經發現者以裁定敗處理。初賽、複賽及決賽,除禁用3C產品且對弈中不得隨身攜帶外,若參賽棋手攜帶3C電子產品,開賽前請一律交由主承辦方保管,比賽結束後領回。初賽由於時程緊湊,故若攜帶3 C電子產品,請於初賽第一日及第二日09:30比賽前交由本院保管,至當日所有場次賽事結束後離院前再予領回(手機請依報名序次【非籤號】自行置於手機繳交區,並於保管表格勾選,領回時請簽名)。而複、決賽,請於每場次開賽前將3C電子產品交由本院保管,每場賽後可領回;但若該場次賽場尚有賽事未結束,則賽場大廳及覆盤室全面禁用3C電子產品。
備註:凡筆電及電腦等規格較高之3C電子產品於比賽日禁止攜入本院,若攜帶者(包含棋手及訪客)禁止入院;須置於院外方可入內,且本院不負保管之責。如於比賽中經發現攜帶電腦及筆電入院之棋手一律裁定敗。
3、比賽中,除了裁判及工作人員以外,均不得在旁觀看他人棋局;第一次警告,第二次裁定敗。
4、比賽未完全結束前,參賽棋手不得於場內、場外與其他棋手或職業棋士交談,經發現者,未完賽者一律裁定敗。
5、參賽棋士在比賽期間一律禁止離開賽場(範圍至本院八樓玻璃門內),違規者該局判負。對弈未結束者,除比賽場地外,一律禁止進入覆盤室及電腦記譜室;違者,第一次警告,第二次該局判負。
6、必要時,參賽棋手須配合本院電子儀器檢測方可入內比賽。
其他注意事項及規定,請詳閱本院「2022年社會組職業棋士甄選辦法」。
此外,社會組初賽及社會組本賽(複、決賽)抽籤注意事項:
社會組初賽抽籤:
(1)兄弟姐妹先抽籤。
(2)初賽採瑞士制,兄弟姐妹僅第一輪避免對弈,其餘輪次不避。
(3)其他參賽棋手依序次進行抽籤。
社會組本賽(複、決賽)抽籤:
(1)兄弟姐妹先抽籤。
(2)兄弟姐妹每對派一人抽籤,而其兄弟姐妹為其第一輪對手的籤號。
例如:甲乙為兄弟,而甲乙派乙代表抽籤,故若乙抽中1號,而1號第一輪的對手為12號,則甲即為籤號12號。
(3)其他參賽棋手依序次進行抽籤。
倘若業已報名繳費,但名字不在上述所列參賽名單之內或名字有所誤植,請於6月29日(三)17:00前與本院聯繫補列或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