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『利民杯』世界圍棋星銳最強戰總決賽台灣代表選拔辦法(更新)
一、宗旨:選拔2016『利民杯』台灣代表一名。
總決賽日期未定,機票食宿由主辦單位提供。
二、主辦單位:台灣棋院文化基金會。
三、參賽資格:
初賽: 1996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本院職業棋士。
決賽: 符合參賽資格之2015年度獎金排名前四名直接參加複賽。
初賽取四名晉級決賽。
四、報名:2016年3月18日(五)14:00前向本院櫃台報名。
電話:02-23656060 #9。
五、比賽地點:台灣棋院。
六、選拔日期:
初賽:2016年3月19日(六)、20日(日)。
人數少於16人:3月19日(六)。
決賽:2016年3月20日(日)、24日(四)。
上下午各一場,上午10:00開賽,下午14:00開賽。
七、賽制:單淘汰賽。
八、用時:每方基本用時1小時,讀秒30秒3次。
九、規則:中國規則,一律分先,黑貼3又3/4子。
十、獎勵:
初賽:無對局費,無勝局獎。
決賽:對局費每人每局3,000元,無勝局獎。
十一、附註:
1. 比賽遲到加倍扣時,遲到20分鐘裁定敗。
2. 勝方記譜繳交本院。
十二、本辦法經董事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