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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社會組職業棋士甄選辦法

一、宗旨:遴選本院職業棋士
二、主辦單位:財團法人台灣棋院文化基金會
三、參賽資格:
       1、年齡:男生:年滿20歲以下(199571日以後出生)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女生:年滿22歲以下(199371日以後出生)。
       2、棋力:業餘六段(含)以上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凡持中華棋協、中國圍棋會審查合格六段以上證書之棋士,請向本院
          申請換台灣棋院業餘六段證書,始可報名參賽。換證費用:3,000元。
四、比賽時間:
   1、初賽:201574日(六)、75日(日)
930報到,950抽籤,1000開賽。
   2、本賽:
     複賽:7/13(一)、7/14(二)、7/15(三)、7/17(五)、7/18(六)、7/19(日)。      
     決賽:7/22(三)、7/23(四)、7/24(五)、7/25(六)。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每日上、下午各賽一局,上午900開賽,下午200開賽。
      但上午比賽時間超過下午130結束者,可延至下午2:30開賽。
五、報名日期:2015630日(二)前完成報名手續。聯絡電話0223656060 #9
六、比賽地點:台灣棋院 (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88樓)。
七、比賽方式:
      1初賽:視參賽人數決定瑞士制56輪,選出1015名進複賽。
         確定之人數最遲於710院生組甄選結果出爐後公告於台灣棋院網站。
      2本賽:
   (1)人數:共24名,含院生組落選之院生、中區院生年度積分排名第2名、本院年度積分名列第11~14名之女子院生、社會組初賽入選者。
       2)本賽分複賽與決賽兩階段進行:
        複賽:依院生組選拔賽名次與社會組初選名次,平均分為2組,每組12名。單循環賽弈 11局,每組前4名晉級決賽,其餘淘 汰。
        決賽:8名進行單循環賽弈7局,前2名晉升職業棋士。
       3複賽之分組原則:按照院生組甄選排名與社會組預賽成績依序交錯平均分配於兩組,確定名單於710()院生組甄選結果出爐後公告於台灣棋院網站。
       4)成績相同需加賽,以單淘汰賽定名次。
       5)女子棋手如於複賽排名前5名,即可晉升職業棋士,不必參加決 賽。
       6)男子棋手必須達分組前4名,才能晉級決賽。如有女子棋手成績名列分組前4名,則女子提前晉升職業棋士之遺缺不遞補。
八、比賽規則:採比目法,黑貼六目半。
九、比賽時限:
     1、初賽:每人用時40分鐘,讀秒303次。
        本賽:每人用時1小時30分,讀秒302次。
    2. 加賽用時與本賽用時相同。
    3. 遲到加倍扣時。遲到20分鐘()以上者,裁定敗。
十、報名辦法:
    1、初賽採瑞士制,參賽棋手是否賽完全程直接影響比賽結果,因此初賽與本賽皆採保證金制。保證金於完成個人全部賽程後全額退還;如無法賽完個人 全部賽程,則本院沒收保證金。
    2、保證金費用:
1)參加初賽者:報名費每人500元,保證金每人5,000元,5,500;須  於截止日期前轉帳或匯款,繳費後才算報名完成。請用ATM轉帳,銀行代碼812,帳號2040-100001474-5或匯款至台新銀行古亭分行,戶名:財團法人台灣棋院文化基金會。匯款後請將收據連同報名表,傳真至台灣棋院(02)23656678        
    2)直接參加本賽者:保證金每人5,000,於本賽開賽日直接將保證金繳 交櫃台。
十一、附註:
    1.未經准假而不出席比賽者,由本院沒收保證金,除取消本次比賽資格外,並 不得參加本院舉辦之比賽一年(含下年度之職棋甄選)。
    2.不得以任何理由請事假。
    3.重大疾病方可請病假,須附公立醫院證明。
    4.病假或喪假,以裁定敗論。請病假或喪假,僅限一日;請假超過一日者,不得繼續參賽。
    5.複賽或決賽未賽完全程之棋手,其該階段之戰績全部不採計。
    6.通過甄選之棋手不得以請假方式保留資格或放棄資格,並應遵守本院 棋士規約與棋賽規定。違者將永遠不得再參加本院舉辦之職業棋士甄選。
十二、本辦法未盡事宜,本院保留最後裁量權。
十三、本辦法經本院董事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