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棋院2015年本部院生培訓辦法
2014.08
一、組別:院生共分A、B、C、D四組,每組各12名,每6名由一位本院職業棋士培訓。
二、年齡限制:
男生在1997年7月1日以後出生,女生在1995年7月1日以後出生。
三、培訓日期:
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。總費用18,000元,請於08月30日前一次繳清,逾期視爲放棄院生資格。
四、上課時間:每個月3次,週六09:30~12:30。
五、比賽時間:A、B、 C、D組每個月比賽3週。
週六:第一、二週六下午賽2場,
第三週六下午賽1場。
時間:第一場 13:30、第二場16:00。
週日:上午、下午各賽1場
時間:第一場 09:30、第二場 13:30。
逢政府機關、國內外舉辦大型比賽(如第九條所列),和院生培訓日期衝突,若當月無法補課,將不再延期上課或比賽,相關費用撥入家長後援會。
六、比賽用時:
A、B組:每人各90分鐘,30秒讀秒2次。
C組:每人各60分鐘,60秒讀秒3次。每人至少用時50分鐘。
D組:每人各50分鐘,60秒讀秒3次。每人至少用時40分鐘。
週六下午2場快棋:每人各40分鐘,30秒讀秒3次。
比賽遲到加倍扣時,遲到20分鐘後裁定敗。
七、在籍院生代表本院參加各種國際比賽,本院視狀況補助參賽。
八、升降:每月各組作單循環比賽,成績前三名晉升上一組,後三名降入下一組。
九、請假與遲到:
1、請假請儘量於一週前向秘書申請。
2、開訓後,除公假外,比賽或上課請假及缺席次數累積超過2次以上者,視為自動放棄院生資格,所繳學費不退回。
3、比賽或上課晚到,算遲到1次;遲到2次算缺席1次。(遲到 30 分以上算請假)
4、請公假規定如下:
(1)下列情形可請公假,並於當月擇期補賽。
a)代表棋院或台灣參加國外比賽,例如:大陸晚報杯(1月)、大陸黃河杯(5月)、韓國亞洲業餘圍棋錦標賽(5月)、日本世界業餘圍棋選手權戰(5月)等。
b)參加政府機關舉辦的圍棋比賽,例如:教育部圍棋大賽(1月)、全國運動會或國際運動會代表選拔賽。
c)大型國內比賽:例如三傑賽、永大盃、榮三盃等。
除上述(a)、(b)、(c)情形外,未列之比賽皆不補賽,參賽者依請假規定辦理。
d)遇畢業典禮,視為公假,請附學校行事曆。
e)升高中會考、升大學學科能力測驗。
f)直系親屬喪假(含醫院發出病危通知確認之請假,限請一次)。
g)法定傳染病。
(2)參加各類檢定考、各校自辦或特殊班級之招生考試,請假1日算請假1次,若該考試日期達2
日視為請假1次計算。請假期間之比賽以裁定敗計,不另行加賽。
(3) 其餘事假或未請假一律視為裁定敗。
(4) 補賽應於結算當月成績前完成。如不得已無法及時完成補賽,則由棋院視實際狀況決定該組成
績之採計方式。
(5) 特殊狀況或未在明訂範圍內之情形,本院行政單位保留最後裁量權。
5、院生於訓練期間,未經本院許可參加業餘比賽,扣年度績分100分。
十、延訓與退訓
1、退訓:院生如無法完成院生訓練,請向秘書辦理退訓手續。辦理退訓之院生,欲恢復院生資格者,需從院生選拔賽開始,且必須符合院生相關之規定。
中途退訓之院生應完成當月所有對局,如因故無法完成,則該院生當月已對局之成績一律不列入
計算。
2、延訓:欲辦理延訓者(或稱保留),請於年度正式院生比賽結束後,至院生培訓通知回函截止日前向秘書辦理延訓手續,且僅以一次為限,時限為一年;復訓之院生將依原來的組別降一組為原則;秘書將對延訓者做個別通知,逾期未恢復院生培訓者,視為放棄院生資格。
3、如在繳費後、開訓前退出者,以退訓論、但可獲全額退費。
十一、晉升職業棋士:
1、2015年度各組院生名單將在2014年11月15日前確定。每位院生每個月一個名次一個分數
,詳細積分表對照如附件一。
2、2015年6月比賽完成後,分數計算依升降後之名次計分,七個月累計分數前十名之院生,得參加本院院生組職業棋士甄選,第十名成績相同者,加賽以單淘汰賽定勝負。
3、院生組職業棋士甄選為單循環賽,取前二名晉升為2015年度的職業棋士。若二名以上成績相同,加賽以單淘汰決定排名。
4、本部女子院生年度成績排名在前14名(含)內,可直接參加社會組職業棋士甄選本賽。
5、女子院生參加晉升職業棋士甄選,成績達前二分之一名次(如人數為奇數,則錄取名次加1)即可晉升職業棋士。
6、院生可能因積分關係而提早確定具有參加晉升職業棋士甄選之資格,因此其後比賽刻意影響他人比賽成績,經棋士會查證屬實,由董事會議通過,取消其院生資格與參加院生組職業棋士甄選之資格。
十二、如有個別情況未能符合上述各項所列,將一律視為個案,本院有權針對個案做個別處理,並經董事長同意後達成決議。
十三、本辦法經本院董事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
附件一:院生各組積分表
自2014年12月起每月依升降後、排順位前所在組別累計分數。
組別名次
|
分數
|
組別名次
|
分數
|
組別名次
|
分數
|
組別名次
|
分數
|
A1
|
108
|
B1
|
96
|
C1
|
84
|
D1
|
72
|
A2
|
107
|
B2
|
95
|
C2
|
83
|
D2
|
71
|
A3
|
106
|
B3
|
94
|
C3
|
82
|
D3
|
70
|
A4
|
105
|
B4
|
93
|
C4
|
81
|
D4
|
69
|
A5
|
104
|
B5
|
92
|
C5
|
80
|
D5
|
68
|
A6
|
103
|
B6
|
91
|
C6
|
79
|
D6
|
67
|
A7
|
102
|
B7
|
90
|
C7
|
78
|
D7
|
66
|
A8
|
101
|
B8
|
89
|
C8
|
77
|
D8
|
65
|
A9
|
100
|
B9
|
88
|
C9
|
76
|
D9
|
64
|
A10
|
99
|
B10
|
87
|
C10
|
75
|
D10
|
63
|
A11
|
98
|
B11
|
86
|
C11
|
74
|
D11
|
62
|
A12
|
97
|
B12
|
85
|
C12
|
73
|
D12
|
61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