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棋院2013年南部院生培訓辦法
2012.10
一、組別:
院生共分A、B兩組,每組各8名,每8名由一位本院職業棋士培訓。
二、年齡限制:
男生在1995年7月1日以後出生,女生在1993年7月1日以後出生。
三、培訓期間、地點、費用:
培訓期間:2012年12月至2013年6月。
培訓地點:高雄市體育會圍棋委員會,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33-8號。
匯款資料:台新銀行古亭分行 2040-10-0001474-5
財團法人台灣棋院文化基金會
四、上課時間:每個月3次,週日09:30~12:30。
五、比賽時間:每個月比賽3週,分組下雙循環賽。
週六上午賽1場,週六下午賽2場。第一、二週日下午賽2場,第三週日下午賽1場。
週六:第一場 09:30、第二場 13:00、第三場15:00。
週日:第一場 13:30、第二場15:30。
逢政府機關、國內外舉辦大型比賽(如第九條所列),和院生培訓日期衝突,若當月無法補課,將不再延期上課或比賽,相關費用撥入家長後援會。
六、比賽用時:
週六上午1場、第三週週日下午1場:每人各90分鐘,30秒讀秒2次。
每人至少用時50分鐘。
週六、週日下午2場:每人各40分鐘,30秒讀秒3次。
比賽遲到加倍扣時,遲到20分鐘後裁定敗。
七、在籍院生代表本院參加各種國際比賽,本院視狀況補助參賽。
八、升降:每月各組作單循環比賽,成績前二名晉升上一組,後二名降入下一組。
九、請假與遲到:
1、請假請儘量於一週前向負責管理老師提出申請。
2、開訓後,除公假外,比賽或上課請假及缺席次數累積超過2次以上者,視為
自動放棄院生資格,所繳學費不退回。
3、比賽或上課晚到,算遲到1次;遲到2次算缺席1次。
4、請公假規定如下:
(1)下列情形可請公假,並於當月擇期補賽。
a)代表棋院參加國外比賽,例如:大陸晚報杯(1月)、大陸黃河杯(5 月)、韓國亞洲業餘圍棋錦標賽(5月)、日本世界業餘圍棋選手權戰(5月)等。
b)參加政府機關舉辦的圍棋比賽,例如:教育部圍棋大賽(1月)、全國運動會或國際運動會代表選拔賽。
c)大型國內比賽:例如三傑賽、永大盃、榮三盃等。
除上述(a)、(b)、(c)情形外,未列之比賽皆不補賽,參賽者依請假規定辦理。
d)遇畢業典禮,視為公假,請附學校行事曆。
e)國中基本學力測驗、高中學科能力測驗。
f)直系親屬喪假(含醫院發出病危通知確認之請假,限請一次)。
g)法定傳染病。
(2)參加各類檢定考、各校自辦或特殊班級之招生考試,請假1日算請假1次,若該考試日期達2日視為請假1次計算。請假期間之比賽以裁定敗計,不另行補賽。
(3)其餘事假或未請假一律視為裁定敗。
(4)補賽應於結算當月成績前完成。如不得已無法及時完成補賽,則由棋院視實際狀況決定該組成績之採計方式。
(5)特殊狀況或未在明訂範圍內之情形,本院行政單位保留最後裁量權。
十、延訓與退訓
1、退訓:院生如無法完成院生訓練,請向秘書辦理退訓手續。辦理退訓之院生,欲恢復院生資格者,需從院生選拔賽開始,且必須符合院生相關之規定。
2、延訓:欲辦理延訓者(或稱保留),請於年度正式院生比賽結束後,至院生培訓通知回函截止日前向秘書辦理延訓手續,且僅以一次為限,時限為一年;復訓院生將依原來的組別降一組為原則;秘書將對延訓者做個別通知,逾期未恢復院生培訓者,視為放棄院生資格。
3、如在繳費後、開訓前退出者,以退訓論、但可獲全額退費。
十一、晉升職業棋士:
1、2013年度各組院生名單將在2012年11月20日前確定。每位院生每個月一個名次一個分數,詳細積分表
對照如附件一。
2、2013年6月比賽完成後,分數計算依升降後之名次計分,七個月累計分數第一名之院生,得參加本院院生組職業棋士甄選,如有成績相同者,加賽以單淘汰賽定勝負。南院第二名與中院第二名於7月初至本院進行三戰兩勝之選拔賽,勝者取得直接參加社會組本賽資格。
3、院生組職業棋士甄選為單循環賽,取前二名晉升為2013年度的職業棋士。若二名以上成績相同,加賽以單淘汰決定排名。
4、本部女子院生年度成績排名在前14名(含)內,可直接參加社會組職業棋士甄選本賽。
5、女子院生參加晉升職業棋士甄選,成績達前二分之一名次(如人數為奇數,則錄取名次加1)即可晉升職業棋士。
6、院生可能因積分關係而提早確定具有參加晉升職業棋士甄選之資格,因此其後比賽刻意影響他人比賽成績,經棋士會查證屬實,由董事會議通過,取消其院生資格與參加院生組職業棋士甄選之資格。
十二、如有個別情況未能符合上述各項所列,將一律視為個案,本院有權針對個案做個別處理,並經董事長同意後達成決議。
十三、本辦法經本院董事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
附件一:院生各組積分表
各組每人基本分數為A組20分,B組10分,各組成績排名依8人計,第一名加8分、第二名加7分…依序至第八名加1分;自2012年12月起每月依升降後、排順位前所在組別累計分數。
組別名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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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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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別名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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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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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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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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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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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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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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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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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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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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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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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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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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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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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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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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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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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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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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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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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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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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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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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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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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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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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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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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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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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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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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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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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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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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