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棋院文化基金會
第二屆院生盃
一、宗 旨:提昇院生圍棋水平。
二、主辦單位:台灣棋院文化基金會
三、參加資格:在籍或曾經為台灣棋院院生之非職業棋手,皆可自由報名參加。
四、報名辦法:
1、報名費:
(1)報名費一律於截止日期前親自繳費或轉帳匯款。
(2)在籍院生報名費200元。
(3)非在籍院生報名費500元以ATM轉帳,銀行代碼812,帳號2040-
10-0001474-5或銀行滙款至台新銀行古亭分行,戶名:財團法
人台灣棋院文化基金會。滙款單請註明姓名、段位及連絡電話,
傳真至台灣棋院(02)2365-6678。
2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2011年4月27日止。(限額100人,額滿提前截止)。
3、聯絡人電話:陳小姐(02)2365-6060#25。
五、比賽日期:2011年4月30(六)、5月1日(日),上午9:30報到,9:50抽籤,10:00開賽。
六、比賽地點:台灣棋院文化基金會(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8號3F)。
七、比賽時限:基本時限各40分鐘,用完讀秒(30秒三次)。
八、比賽規則:
1、瑞士制六輪。
2、比目法圍棋規則,一律分先,黑先貼還六目半。
3、對局時,手離開棋子瞬間即表示下定。
九、獎勵方式:
第一名:頒發第一名獎牌及獎金二萬元整。
第二名:頒發第二名獎牌及獎金八千元整。
第三名:頒發第三名獎牌及獎金四千元整。
第四-六名:依序頒發獎金二千元、一千元、一千元。
*獎金要扣稅10%
十、其他事項:
1、參加比賽人員請著正式服裝,違規或不服裁判者,取消比賽資格。
2、比賽遲到加倍扣時,遲到15分鐘,裁定敗。並取消本次比賽資格。
3、無故棄權者,禁賽一年。
4、本賽程設裁判長一人,參賽選手一律服從裁判長判決。若有未盡事宜,可由裁判長隨時宣佈。
十一、本辦法經本棋院董事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