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棋院文化基金會
2011年社會組職業棋士甄選辦法
一、宗旨:遴選本院職業棋士
二、主辦單位:財團法人台灣棋院文化基金會
三、比賽資格:
1、男生: 年滿22歲以下(1989年7月1日以後出生),
女生: 年滿24歲以下(1987年7月1日以後出生),六段以上之業餘棋士。
2、凡持中華棋協、中國圍棋會審查合格六段以上證書之棋士,請先向本棋院申請換證,再報名參賽,換
證費用如下:台灣棋院業餘六段證書:3,000元,台灣棋院業餘七段證書:5,000元。
四、比賽時間:
1、初賽:2011年7月4日 (星期一)、5日 (星期二),9:30報到,9:50抽籤,10:00開賽。
2、決賽:7月11日 (星期一)起,每比賽3天休息1天。
每日上、下午各賽一局,上午9:00開賽,下午2:00開賽。 上午場次比賽時間超過下午1:30結
束者,下午2:30開賽。
比賽日期:7/11(一)、 7/12(二)、7/13(三)、7/15(五)、7/16(六)、7/17(日)、7/19(二)、7/20(三)、7/21(四),
7/22(五)。
五、報名日期: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報名手續。聯絡電話:(02)2365-6060#25 陳小姐。
六、比賽地點:台灣棋院 (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8號3樓 )。
七、比賽方式:
1、初賽:瑞士制6輪(3敗淘汰),選出8名進入決賽。
2、決賽:(1)初賽錄取8名、中部南部院生培訓處年度積分排名第二2名、院生組落選之10名,共20名,採
單循環比賽方式,弈19局,選出前2名晉升職業棋士。
(2)若成績相同則需加賽,以單淘汰賽定勝負。
(3)女子參賽者,成績前11名即可晉升職業棋士。
八、比賽規則:採比目法,黑貼六目半。
九、比賽時限:
1、初賽:每人用時40分鐘,讀秒30秒3次。
2、決賽:每人用時1小時30分,讀秒30秒2次。
十、報名辦法:
1、初賽:報名費每人500元,一律於截止日期前親自繳費或轉帳匯款。請用ATM轉帳,銀行代碼812,帳
號 2040-100001474-5或滙款至台新銀行古亭分行,戶名:財團法人台灣棋院文化基金會。滙款
後請將收據連同報名表,傳真至台灣棋院,傳真號碼:(02)23656678。
2、決賽:進入決賽者須繳交保證金5,000元,完成全部賽程後保證金全額退還。
十一、附註:
(1) 未經准假、無故不出席比賽者,由本院沒收保證金,除取消本次比賽資格外,並不得參加本院舉辦之比
賽一年(含下年度之職棋甄選)。
(2) 不得以任何理由請事假。
(3) 重大疾病請病假,須附公立醫院證明。
(4) 病假或喪假, 以裁定敗論。
十二、本辦法經本院董事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
2011年社會組職業棋士甄選初賽報名表
姓名 | 出生日期 | 段位 | |||
電話 | 通訊地址 | ||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