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棋院的祕書長
□院長 陳錦堆
一、台灣棋院本質
林晉章先生(中華民國圍棋協會首任理事長),給協會與基金會性質,作了最佳區隔,他認為「協會是人的組合,基金會是錢的組合」,傳神極了。一個協會如果參加人數過少,表示沒有獲得大眾認同。基金會如果缺乏資金,根本不能運作。喪失民眾或資金,那麼協會或基金會只是徒具虛名而已。
台灣棋院全名是「財團法人台灣棋院文化基金會」,本質上是基金會,基金資本額新台幣伍仟萬元整。遠較應昌期基金會與海峰棋院所擁有的資金,少了太多。每年龐大預算,都必須仰賴董事長翁明顯先生張羅。有些人士,誤以為台灣棋院是官方機構,經費來自政府,質疑「電視快棋賽為何停辦?」,比賽為何太少?棋士為何沒有薪資?這樣想法,是否苛求「捐獻單位」負官方義務?以一人之力,延續台灣職棋命脈,培育數十名專業棋士,在世界各國恐怕也是少有了,台灣棋院有今天規模,可算是相當不容易,大家應該珍惜這塊園地才是。
二、祕書長必須貫徹董事長的意志
每一基金會,都有其訴求目標,所以基金會運作,絕對不能違背捐獻單位的意願。強制基金會運作方向,等於勉強別人使用資金方式。例如:有人想出錢買香蕉,另外卻有人干涉,硬要他買蘋果,如此做法,豈不是滑天下之大稽?並不是每一個基金會的目標與做法,都能獲得全民認同,無法與基金會取得共識,只是個人想法而已。
本院屬基金會,自然不能例外。本院最高決策機構是「董事會」,董事長對基金會負完全責任,他必須籌措資金,安排人事,作出重大決策,使基金會順利運作。董事長下設「祕書長」,負責處理實際院務。(本院新設院長一名,為無給榮譽職,必要時代表棋院出席重大慶典會議或比賽活動)。基於這樣的理念,本院祕書長必須絕對貫徹董事長意志,不能絲毫偏離此一軌道。
三、台灣棋院祕書長的理想人選
翁明顯董事長是中環集團總裁,轄管上百個公司單位,整個集團業務龐大,分層負責是企業管理不二法門,公司單位主管,各自負責所屬業務,不得出錯。於是,本院祕書長得到翁先生充分授權,在貫徹董事長意志前提下,獨立思考處理院務,發揮最大工作績效。
本院祕書長權限很大,所以人選極為重要,即使聘請副祕書長,也多方考量。自07年人事異動以來,翁先生對祕書長人選,更加嚴謹。平時言談,常常透露他心目中祕書長理想的條件。翁先生希望,本院祕書長都能獨當一面,對內綜理棋院業務,對外具備處理國際事務的能力,於是有「高學歷」背景為優先條件。本院是「非營利單位」,祕書長必須絕對清廉,「沒有生活壓力」當然成為重要指標,又為保持公正無私的超然地位,避免瓜田李下之嫌,所以最好不涉及「教學單位」。
四、台灣棋院祕書長任期
為使院務運作保持活力,加強工作人員責任感,我在08年7月,向董事會提出確立祕書長任期案,經董事會議決,本院祕書長每任任期為三年,每三年須由董事會行使「同意權」,考核績效,決定是否續聘。為貫徹工作理念與顧及連貫性,乃訂最多三任。九年時光,理應有所作為,無論有任何偉大成就,都必須促成人事新陳代謝。
五、台灣棋院祕書長另類任務
翁先生棋力正值主升段,渴求對弈,多年如故。百忙之中,常常抽空來院下棋,他擔心影響棋士的棋力進步,不願與本院棋士對局,於是祕書長隨時應戰。形成祕書長一件重要與光榮的職務。祕書長本身棋力,要努力趕上翁先生,至少維持雙方平衡局面,更要提升彼此對圍棋的熱度。事關棋運興衰的每一事物,祕書長都要全力以赴。
六、台灣棋院祕書長必備的精神
我和翁先生二十多年對弈過程中,深深感受企業家的精神。翁先生膾炙人口的至理名言:「沒有藉口」,一件事情做不好,不能有任何藉口,只有在失敗中汲取經驗,檢討改進,才能獲得最後成功。尋找藉口,自我安慰,不會由輸家變贏家。棋局也一樣,輸棋就是棋力不如人,必須確實復盤檢討,絕不能有任何理由。
本院祕書長秉持「變」的精神,在「沒有藉口」的嚴格訓示下,本著「公開、透明、公正」的原則,為棋界作最大的奉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