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、二人勝局數目相同時:以相對勝負關係排名。(即甲乙勝局數目相同時,
若甲勝乙,則甲名次在前)
(二)、三人得勝局數相同時
(1).若其中某甲勝其他二人,則甲名次最前,另二人以相對勝負關係排名。
(2).三人互相制勝時(即甲勝乙,乙勝丙,丙勝甲)
(a).以第一輔分(註1)高低排名,第一輔分三人相同時,以第二輔分(註
2)排名。
(b).其中二人輔分相同時,以相對勝負關係排名。
(註1).第一輔分:算所勝對手主分和
(註2).第二輔分:算所敗對手主分和
(三)、四人勝局數目相同時
(1).若其中某甲勝其他三人,則甲排名最前,其他三人按【二】排名。
(2).若(1)不成立,則檢視四人彼此相對戰績,勝局數較多者排名在前。勝局
數相同時,按以下規則排名。
例:
甲 乙 丙 丁
甲 X O O
乙 O O X
丙 X X O
丁 X O X
甲乙同為兩勝一負,但乙勝甲;丙丁同為一勝兩負,但丙勝丁,
於是排名順序為乙甲丙丁。
(四)、五人勝局數目相同時
(1).若其中某甲勝其他四人,則甲名次最前,其他四人按【三】排名。
(2).若(1)不成立,則仿【三】排名。
(五)、其他特殊情形,如須加賽,以單淘汰制加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