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棋院文化基金會
台灣業餘十強圍棋賽
一、 宗旨:提昇國內業餘圍棋水平,促進世界圍棋交流。
二、 主辦單位:台灣棋院文化基金會
三、 參加資格:凡持中華棋協、中國圍棋會審查合格之五段以上棋士,先向本棋院申請換證,再報名參賽,換證費用如下:
台灣棋院業餘五段證書:2,000元
台灣棋院業餘六段證書:3,000元
台灣棋院業餘七段證書:5,000元
※品位棋士一律認定為業餘七段棋士,可直接換証。
四、 報名辦法:
1. 報名費:每人500元連同換證費以ATM轉帳,銀行代碼812,帳號2040-10-0001474-5或銀行𠠬款至台新銀行古亭分行,戶名:財團法人台灣棋院文化基金會。𠠬款單請註明姓名、段位及連絡電話,傳真至台灣棋院(02)2365-6678。
2. 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97年2月25日止。(限額100人,額滿提前截止)。
3. 聯絡人電話:鍾小姐(02)2365-6060
五、 比賽日期:97年3月1、2日(六、日) 上午9:30報到 10:00開賽
六、 比賽地點:台灣棋院文化基金會(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8號3樓)
七、 比賽時限:基本時限各30分鐘,用完讀秒(30秒三次)。
八、 比賽規則:
1. 比目法圍棋規則,一律分先,黑先貼還六目半。瑞士制三敗淘汰(屆時依實際報到人數做適當調整)。
2. 對局時,手離開棋子瞬間即表示下定。
九、 獎勵方式:
1. 獎勵:
第一名:頒發首強獎杯及獎金伍萬元整。
第二名:頒發二強獎牌及獎金貳萬元整。
第三名:頒發三強獎牌及獎金壹萬元整。
第四~十名:頒發四~十強獎狀及獎金參千元整。
2. 依排名順序可代表台灣參加CMC亞洲業餘十強賽。
3. 依排名順序可代表本院參加世界業餘大賽
A. 國務總理杯
B. 杭州商業杯
4. 職業棋賽預選賽:前三名取得參加棋院主辦之『國手賽』預選賽資格。
十、 其他事項:
1. 參加比賽人員請著正式服裝,違規或不服裁判者,取消比賽資格。
2. 比賽遲到加倍扣時,遲到15分鐘,裁定敗。並取消本次比賽資格。
3. 本賽程設裁判長一人,參賽選手一律服從裁判長判決。若有未盡事宜,可由裁判長隨時宣佈。
4. 獲選業餘十強者須整理最後一局棋譜繳交本院,前三強要附簡單實戰心得報告。
十一、 本辦法經本棋院董事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